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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长春一起重大高科技窃电案件破获始末

作者:明郁馨  2010-04-06

不用启封条,不用动电表,一个电子校正器,它就可以在瞬间改变电表中电量的数据。正是采用这样的电子校正器,2009年上半年,吉林省长春市十几家酒店、网吧窃电数十次,给长春供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百万余元。日前,长春警方已破获这一国内首例采用高科技仪器窃电的案件。因该高科技窃电仪器已被不法分子销售到20多个省、区、市,为有力打击不法分子,整顿用电市场,净化用电环境,公安部已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进行后续侦查。

案件发生

2008年年底,根据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部署,长春供电公司在供区内全面开展了营销数据普查。根据普查数据,该公司在对线损进行分析时发现,部分低压公配台区长期存在不明原因高损,台区电量损失15%~40%不等,有的台区每月损失电量近5万千瓦时,这说明可能有人窃电。

对此,长春供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彻查高损原因。该公司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反窃电调查组,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

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间,调查组对供区内全部异损线路和异损台区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对异损线路沿线和异损台区的重点客户、重点客户所雇佣的员工、重点客户周边群众等上千人进行走访调查,调查组初步确定了有重大窃电嫌疑客户的名单。

“在对长春市朝阳区和南关区调查时,发现两家客户非常可疑,每月使用电量和实际负荷严重不符。”调查组一成员向记者介绍道。

于是,调查组对这两户客户的表计、表箱、视窗等设备都粘贴了一次性防窃电纸封条,以防止其开启表计窃电,又采取一个月内分次抄表的方法监督其表计运行,但这两户用电量异常情况仍然发生。

这让调查组专家非常困惑,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锁定目标

调查陷入僵局,调查组开始调整工作思路,决定对这两户客户进行外围调查。一天,调查组人员发现一名不明身份男子,驾驶一辆灰色速腾轿车来到这两户的电表前,拿着一个电子仪器来回捣鼓。另外,通过追踪这名男子,发现还有一名男子参与窃电。

这两名男子捣鼓后,这两户的电表出现异常,电能表的数字明显减少。得知这一消息后,长春供电公司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并立即向长春市公安局报案,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长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2009年5月20日,成立“5·20”专案组。随后,专案组进行了1个多月的秘密侦查,根据供电公司提供的线索,对驾驶灰色速腾轿车的男子进行24小时全天候秘密监控,逐步查清了窃电案件的真相。

专案组在侦查中还发现,这两家用电量异常经营场所的老板都和一个扈姓中年男子接触较多,扈某与其他用电量比较大的老板交往也比较频繁。警方还发现,扈某曾数次与一名男子悄悄会面,每次会面时,两人都在研究着什么。经查证,这名男子就是驾驶灰色速腾轿车的李某,这两个人之间一定存在某方面的关联,究竟是什么样的关联呢?由于专案组民警没有找到他们任何实质性的作案证据,致使案件侦破进展缓慢。

经过缜密研究,专案组决定从扈某、李某经常接触的人员入手展开侦查,以找出有价值的破案线索。通过大量调查,警方从扈某同事处获悉,扈某曾经在李某那购买过一个类似手电筒的东西,并且神秘地说这是“赚钱电棒”。

“了解情况后,我们加强了对扈某的跟踪调查,而且有两次我们发现,他的手里拿着一个类似电棒的东西,对着电表来回移动,这个东西应该是用来窃电的工具。”检查组人员介绍道。另一方面,负责跟踪调查李某的办案民警也反映,李某也有一个类似手电筒的东西,两个人的窃电嫌疑越发明显。

案件告破

专案组分析,这两名嫌疑人背后可能藏有一个窃电团伙,只有先拘捕扈某和李某,案件才可能会有大的突破。2009年7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扈某和李某正式实施抓捕。

扈某和李某被抓捕后,经审讯,他们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和同案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专案组一鼓作气,连夜对其他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专案组在李某家中查获5台用于窃电的仪器,其中,深圳市某实业公司生产的编程器1台,南方某公司生产的专门用于电子表窃电的电子校正器4台,在扈某处查获电子校正器1台。

2009年7月23日,专案组对收缴的电子校正器和编程器进行了鉴定,经现场实验确认,这两种仪器均可以更改电表中电量数据,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

经审讯,专案组获悉该犯罪团伙用于窃电的仪器——电子校正器是李某通过互联网从天津一男子处购买的。2009年8月4日,专案组赶赴天津。在天津警方的协助下,8月12日晚,警方在唐山市将销售窃电仪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从其家中搜出用于针对不同型号电表进行窃电的三种仪器,分别为电子校正器、液晶干扰器和节能器等窃电仪器共计89件。据王某交代,2008年起,他从江苏购买大量电子校正器,从河南购买大量节能器,他还自己购买电棍加工制作液晶干扰器,并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系、订货、售货,以牟取利益。在此期间,王某将各种窃电仪器向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广东、上海、新疆、西藏等22个省(区市)54个地市销售。

2009年8月26日,专案组来到江苏省徐州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经过10多天的艰苦侦查,将卖给王某电子校正器的上线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捣毁一处加工制作窃电仪器的加工厂,收缴大量生产、加工窃电仪器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准备出售的成品窃电仪器200余件。

据杨某交代,他从徐州市建材市场、电子市场、装潢商店等购买原材料,自己生产、加工电子校正器、液晶控制器、IC卡控制器和微电脑控制器等窃电器材,并以“黄某”的名义在徐州市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开设账户与购买窃电仪器的人进行交易。专案组根据银行记录及杨某的交代,发现杨某将各种窃电仪器向北京、辽宁、福建、上海、四川、河南等14个省24个地区批量销售。

截至2009年年末,长春警方共抓获“5·20”窃电案件犯罪嫌疑人12人,并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共查实窃电户11户。至此,“5·20”窃电案件在长春全面告破。

后记

“5·20”窃电案件中,不法分子窃电技术之高超,作案手段之隐秘,涉案地区之广泛,危害程度之严重,十分罕见。“5·20”窃电案件已经侦破,从中我们可以获得不少启示。它告诉我们不要轻易放过经营过程中的异常行为,哪怕蛛丝马迹。这也给那些企图窃电和正在窃电的人们敲响了警钟:无论采用多先进的高科技手段,进行任何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不法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长春,明郁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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