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新沂供电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宣传月活动中发现的即时不能解决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具体时限,确保宣传月活动效果。
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增强保护电力设施意识,按上级市公司的部署和要求,新沂市供电公司于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该公司除了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上播出、刊载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内容外,积极组织宣传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农户家中向群众散发宣传画及电力设施保护材料,在主要交通要道、重点线路走廊、案件多发地段以及各村村务公开栏、电费座收点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标语、宣传画,公布举报电话,并利用村广播以及座收电费之机对广大农户进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以提高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全力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他们还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进校园活动,走进中小学校,向学生们讲述和宣传电力保护知识,引导中小学生自觉加入保护电力设施的行列中,做一名保护电力设施的小卫士,通过学生们将电力设施保护知识传播给家长和社会各界,努力营造“人人爱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在为期一个月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中,该公司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张贴宣传画4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75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550余人次,悬挂横幅近90条。并及时处理违规建房2处,线路通道范围内违规取土1处,砍伐通道树木2300余棵;对段时间内不能即决的3处通道安全隐患,向地方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制订了整改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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