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正式实施的《供电监管办法》更加明确和具体地规定了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出了供电服务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反映了政府和用户对供电服务的新期待,体现了供电服务必须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大趋势。
为扎实推进宣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活动开展,确保宣贯活动顺畅有序进行,青山湖区公司按照省电力公司和南昌公司关于宣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活动的讲话精神,专门成立了宣贯活动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宣贯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宣贯《供电监管办法》活动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抓好宣贯,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贯彻实施《供电监管办法》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深化服务抓好宣贯,要在工作中全面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三是要服从监管抓好宣贯,要在行动上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切实做好供电和服务工作。
为了使全体干部员工准确掌握新规章的有关规定,青山湖区公司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符合新规章的要求。同时按照《办法》规定,制定了供电业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修订计划,营造贯彻实施《供电监管办法》的良好氛围,并将《供电监管办法》发放各供电营业窗口,供用户了解《供电监管办法》,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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