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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经纬

祁县供电所长的“法制经”

作者:张军 孟宝宝  2010-04-22

“供电所要搞好法制建设,首先要认真的学习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才能运用好。”宿州农电公司祁县供电所长张风雨在谈到法制建设对供电所管理的推动作用时,有一套自己的“法制经”。

他介绍说:“祁县供电所连续10多年,没有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事件,这完全得益于供电所员工在平时做到了“学法、懂法、善用法”,才有效的规避了供电企业的法律风险,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此他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

“四进”宣传确保一方平安

《电力法》不仅保护供电企业利益免受客户侵害,也保护客户利益不受供电企业侵害。供电所积极响应公司“五五”普法工作要求,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抓好外部宣传,他们走村串巷,将电力法律、法规带进村庄、带进农户、带进企业、带进学校(即:四进),让电力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以法为镜指导职工言行

以前供电所员工法制教育较少、法制意识淡薄,在与用户业务来往过程中容易发生摩擦。针对这一问题供电所利用安全会或临时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究其违法的根源,寻找预防措施,提高了供电所员工的法制意识。员工在工作中以法律、法规为镜子,按规定行使权利,促进了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

多方借鉴减少法律风险

供电所认真总结供电行业各类法律纠纷案件经验,把可能涉及电网建设、设备产权、违章建筑、供用电合同、有偿服务、安全告知、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风险一一归纳,并对照供电所的实际工作环境逐条对照、认真整改,及时消除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协调沟通实现和谐电力

安全供电关系国计民生,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是供电企业理顺各方关系,化解各种纠纷,构建和谐电力的基础。供电所与乡镇政府主动交流,协调解决了线下违章建筑、植树;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三线同杆”以及无照经营废旧金属、电力设施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从源头规避了供电企业的法律风险。

最后,张所长又告诉笔者,祁县供电所在法制建设上取得成绩和农电公司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的大环境是分不开的。多年来,该公司把普法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中,形成了依法治企、规范管理的科学发展轨迹。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祁县,所长,法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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