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笔者从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台头乡居民韩某、王某在线下违章建房,把低压线盖进房屋内,被人民法院责令赔偿电力部门经济损失1万元。
今年4月,淮滨县电业局工作人员在台头乡街道巡线时,发现韩某、王某在皇册庙路口北200米处10千伏城李线下违章建房,严重威胁该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当即予以制止,遭到拒绝。随后电业局保电部协同安监部门人员多次对韩某和王某进行法律宣传和书面警示,但二人对电力法规宣传以及劝阻置若罔闻。电力人员白天看守,他们便利用夜间强行违法建房,为防止事故发生,该局临时将裸体导线更换为绝缘导线,但是二人竟然把4根低压线路盖进房屋内。
7月8日,淮滨县局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王某赔偿经济损失。经县人民法院调解,韩某赔偿该局经济损失7000元,王某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赔偿款付清后10日,该局将原线路废除,重新架设新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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