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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乡用电全面同价

作者:史力  2006-07-06

经过近7年努力,从7月起,安徽省迎来全省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结束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的历史。

据了解,1997年安徽省有13%的农村到户电价超过每千瓦时1元,部分地区竟高达2元以上,农村电价长期高出城市。 为此,从1998年起,该省拉开“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简称“两改一同价”)序幕,先后投入83亿元用于农村电网建设。2004年,在“两改”基本完成和电价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安徽省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的第一阶段目标。此后,该省加快城乡用电同价步伐,并抓住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时机,于今年7月1日实现第二阶段其他类别用电同价目标。

据介绍,方案实施后,农村用户电价水平将大幅度降低。以1—10千伏销售电价为例,农村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电价分别由目前的每千瓦时0.906元和1.224元,降为每千瓦时0.8745元。其他类别用电也有不同程度降低。实施城乡用电全面同价,每年可减轻农村用电户负担13.3亿元。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安徽,城乡用电,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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