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天津公司召开营业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推动会,总结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成果,部署督促检查阶段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天津公司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了营业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成立了公司主管领导挂帅的效能监察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阶段目标和监察重点。从4月下旬以来,各供电单位按照要求,对2006年7月以来的营业抄核收业务开展了自查自纠,形成闭环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单位以抄表为切入点,提高了抄核收质量;严厉打击窃电,净化了用电环境;完善规章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开展技术、管理创新,提升了管理水平。经过自查自纠,各单位共制定及完善规章制度97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监察建议42条。
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天津公司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对照《营业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指导建议》,继续搞好自查自纠;二是结合“百问百查”活动,加强营业抄核收队伍建设;三是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营业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将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好总结评优工作。
为了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高质量完成此项效能监察工作,天津公司要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百问百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将营业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做好,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用制度促落实,用考核促完善,推动整体工作进一步规范,使营业抄核收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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