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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公司企业年金管理模式将调整

作者:蒋宏 李芬  2007-10-25

<P>10月9日,公司企业年金管理高层论坛传递出一个信息,电力系统企业年金将委托有资质的法人受托机构实施管理,并进行市场化运营,实现企业年金保值、增值,使广大职工从中获取更大的收益,彻底改变企业自主管理的方式。</P> <P>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企业年金必须委托给法人机构实施管理。公司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做好大量前期工作,并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委托工作开始实施。</P> <P>电力公司的企业年金是从2005年1月1日起建立、生效和实施的。是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补充性养老基金。</P> <P>3年来,电力公司企业年金由公司进行管理,主要是购买部分国债、定期储蓄,在保证企业年金安全的前提下,稳定增加收益,但未能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按照国家对企业年金管理的要求,企业年金基金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化投资理财,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专业化管理,每位员工可直接查询本人的企业年金缴纳情况。 </P> <P></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内蒙古,年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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