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投资建设的220千伏北兴智能变电站,是国家电网公司第二批智能变电站建设试点工程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为6380万元,在该工程建设上,我们公司在2012年初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的电网工程“打捆”批复、验收考核机制,该工程短期内即通过竣工水保、环保专项验收,电网工程的批复、验收效率明显提高,得到了实践验证,使该工程在2011年年底竣工,2012年初即投入生产运营……”10月22日,黑龙江电力公司基建部建设处饶浩文处长对记者介绍说。
针对以往电网工程水保、环保批复和验收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地两级政府部门分别受理导致的上级电网建设与下级电网配出不同步,严重影响整体建设进度的问题,黑龙江电力公司主动与地方水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推动黑龙江省水利厅、环保厅分别建立电网工程水保、环保“打捆”批复、验收考核机制,积极推进竣工项目水保环保专项验收工作。
成立省、地两级领导小组,与黑龙江省水利厅、省环保厅(以下简称“两厅”)达成协议:重视和优先进行电网工程项目的水保和环保验收工作,集中捆绑向政府上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集中批复当年建设项目试运行,采取“打捆”方式进行竣工项目水保、环保调查委托和验收,对省、地两级受理项目同步督办,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根据该政策,黑龙江电力公司在“大建设”体系建设中打破原有省、地两级企业分别申请批复和验收的管理模式,将220千伏及以下项目纳入省级监理范围,由黑龙江电力公司统一组织、协调报批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验收。2012年初,黑龙江电力公司制定了《电网建设项目竣工水保环保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得到“两厅”认可后下发执行,有力推进了水保环保专项验收工作,受到“两厅”好评。
黑龙江电力公司不断加大水保环保长效机制建立和执行力度,始终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的经常性协商与沟通,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最大理解和支持。黑龙江电力公司基建部不定期向“两厅”报送电网工程建设“三同时”简报,及时汇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三同时”作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去抓,要求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水土保持法和环保法的相关规定。
从2012年开始,公司对22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实行环保和水保监理,项目监理单位按照规程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为水保环保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履行项目建设和验收环保职责,坚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项目建设中做到“三不”:不降低环评方案批复的要求,不变更环保建设项目,不减少环保建设投资;在项目验收中严把“三个环节”:自查整改环节,现场调查和检测环节,验收文件审查环节。
黑龙江电力公司推动地方政府建立电网工程“打捆”批复、验收考核机制以来,大幅度提升了工作效率,政策实施以来,该公司电网工程批复、验收效率明显提高,全年70个220千伏及以下应验收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委托,80%完成验收评审,11月末将全部完成水保环保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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