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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供电公司持证作业工作延伸至农电企业

作者:王 强  周  飞  2009-11-17

为推动区县供电公司持证作业工作,甘肃金昌供电公司在自身开展持证作业的同时,将该项工作延伸至金川区电力公司。 11月8日,该公司组织金川区电力公司63员工参加了甘肃省电力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省电监办共同组织的特种作业证复审考试。

目前,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所有参加复审考试人员成绩均合格,标志着金川区电力公司63名员工顺利通过“特种作业证“复审,可以继续从事电力系统特种作业工作。

特种作业证是供电企业从事电力生产的员工必须持有的证件之一,此次特种作业证复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规定,对金川区电力公司2007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人员进行的一次复审。该证件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经复审考试合格后,员工所持有的特种作业证方为合格有效证件。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持证作业,农电企业,金昌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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