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8时,江苏省盱眙县供电公司组织营销、农电岗位全体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销售电价调整方案。
据悉,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4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11月20日起对江苏电网进行电价调整。电度电价标准上调除居民电价及执行居民电价水平的其他非居民用户的电价暂不调整以外,其他用电价格上调3.1分/千瓦时。在11月20日起抄表的第一个抄表周期内,非居民客户的电费发票将分为老电价和新电价两张,但是不影响客户本期总用电量,也不影响客户正常缴费。
该公司要求全体营销人员,在用电巡检、抄表催费、装表接电、现场回访等工作中及时向客户告知本次电价政策调整的有关内容。对所有特大型客户和大工业用电客户开展上门特别服务工作,将省政府文件苏价工[2009]366号发放到每个大工业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对一般大工业企业的文件送交工作应在11月23日17:00前完成,对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企业的文件送交工作必须在11月20日当天17:00前完成。
标签:盱眙公司,电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