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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司2009年用电检查工作实行“交叉互查”

作者:肖艳    2009-12-10

借助“外援”揪出“人情电、关系电”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建区域供用电秩序,扎实推进反窃电专项整治活动,笔者12月10日从新建公司获悉,该公司将于12月14日至24日全面启动用电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公司将实行“交叉互查”的方式,让隐藏于供电区域内的违约用电户、窃电户等“原形毕露”。

为了确保用电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新建公司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用电检查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下发了《新建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办法对检查内容与范围、组织机构及人员资格、检查程序、检查纪律做了明确规定,强调了检查重点为:按用电检查单内容对安全检查项目及执行情况、《供用电合同》内容及执行情况进行细查;突出盯紧所有月用电量达10000度及以上的专变、月用电量达5000度及以上的低压用户;认真清查清理专、公变、低压用电黑户、漏户。据悉,此次用电检查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推行“交叉互查”,即各所、抄收中心成立独立的用电检查小组,由公司营销部统一分配,采取“交叉互查”方式开展检查,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将本着“高度负责、依法检查、督促落实、实行问责”的原则,切实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据新建公司负责人介绍,此次用电检查采取各所互查的方式,能借助“外援”揪出“人情电、关系电”,有效查处“内外勾结”违约用电、窃电现象,真正还新建供用电市场一片“碧水蓝天”。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新建公司,交叉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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