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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供电三措并举宣贯《供电监管办法》

作者:孙存华    2009-12-31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自觉履行《办法》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坚持依法经营,树立“大营销”观念,提高客户对供电服务的满意度,推动供电服务水平的总体提高。《供电监管办法》公布后,灌南县供电公司迅速行动,采取三项措施抓好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

一是大力学习、宣传《办法》。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供电服务监管办法》,用公告栏、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将该办法作为政治学习的一项内容,组织员工进行深入学习,强化员工对该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加强农村供电营业窗口服务人员素质,把《办法》作为营销业务周期考试的内容,以提高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是组织各基层单位按照《办法》中的监管内容和要求,从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出发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供电服务管理,规范供电服务行为,确保“供好电、服好务”,真正做到客户满意,政府放心。

标签:灌南供电,宣贯《供电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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