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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高供电公司“六措施”确保电费回收100%

作者:龙艳  2010-01-14

截止到 2009年12月31日,上高供电公司完成售电量4.6亿千瓦时,综合线损率5.17%,应收电费余额为零,实现年终电费回收率100%。

为确保电费的月清月结和年度“双结零”,该公司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规避金融危机对电费回收带来的不利因素,一是对电费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控制措施,确保电费不在基层滞留。二是加大电费年度结零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将电费回收责任到个人,实行奖励与惩罚并举机制。通过动态考核,有效地激励了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需求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市场分析、负荷预测,及时、准确把握电力供应变化趋势,主动超前做好应对措施,尤其是做好重点用户生产经营、用电状况的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对重点用户的用电状况进行跟踪、研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降低电费回收风险。四是积极推广预付费计量装置,认真做好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五是对营业区内的用电客户按期抄录电量、计算审核电费,严格执行抄、核、收三分离制度,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六是针对用户类别和地理环境分别采取银行代扣、网上缴费、营业点坐收等多种方式。同时公司还成立了电费回收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电费回收年度结零”效能监察进行立项,对电费回收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上高供电公司,确保电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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