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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供电公司荣获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先进单位

作者:支大勇 葛红梅  2010-02-26

2月24日,从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发有关文件获悉,新沂公司被表彰为2009年度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先进单位。

2009年,新沂公司采取多项措施,有效保证了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建立电费回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电费回收实时监控,及时召开大电力用户电费回收座谈会,与大用户、专用变用户充分沟通,确保电费预购电结算协议签订率达到100%;按周对公司电费回收情况进行专项分析,对欠费大户实行报告、跟踪制度,时刻跟踪高能耗企业预购电费的执行情况,通过每日“大用户预结算电费统计表”的上报,及时了解高能耗用户每日负荷开停情况、预结算电费落实到位情况,及时采取电费预警手段以及防范措施,同时及时跟踪了解分析负荷开停及电费回收情况,督促落实到位,全面进行分析汇总,安排整体防范措施,应对电费风险;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责任制,实行电费回收问责制,层层分解任务,与16个供电所和电费回收班签订了责任状,实行严格的考核;实行用户信用评级和风险预测,对用电大户和高风险用户缩短抄表周期,并经常性开展用电稽查、配电台区“体检”和异常用电户的检查等活动,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确保电量不流失。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新沂供电,电费回收,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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