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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供电强化电费回收工作

作者:吕成波  2011-07-20

【本网讯】2011年上半年,江苏省洪泽县供电公司应收电费36205.20万元,实收电费36205.20万元,电费回收率达100%。

为有效防范电费风险,今年来,该公司在巩固省公司电费回收先进的基础上,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把电费回收工作作为营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领导重视,建立了对大客户、重点行业、交费困难户的催收网络,各级领导层层挂靠,电费回收责任明确;

二是加强“电力是商品的宣传,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国家关于电费电价政策,提高电力客户按时缴纳电费的意识;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在电费回收风险和电费回收难度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电费回收月度考核机制,全月份多个时点对电费回收进度进行考核,促进了广大抄收人员工作积极性,使电费回收及电费预收工作成效不断提高;

四是严格执行电费违约金制度,有效地促进了电费及时回收;

五是坚持依法收取电费,合理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及时回收电费,对多次催收仍不能按时缴纳电费的客户,严格按《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发出欠费停限电通知单,依法催收电费;

六是加大电费预购电比例,对新上专变用户一户不漏实行负控预购电外,重点对工业客户预收电费比例不足的,上门洽谈实行全额预付,确保电费能够全额预付。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费回收,洪泽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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