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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洞头供电贯彻落实国网公司新三个“十条”行动迅速

作者:黄昭团 刘学霆   2011-10-14

【本网讯】“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0月13日下午,在洞头县供电局各供电营业厅班后会上,各营业班长向窗口服务营销人员认真传达国家电网公司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学习贯彻新“三个十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当天上午,该局领导班子和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国家电网公司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学习贯彻新“三个十条”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该局各供电营业所纷纷采取以营业厅班后会、班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新“三个十条”,该局要求各部室单位结合会议精神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际,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全面落实浙江省电力公司提出的“为民服务十项举措”,持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二是要通过持续打造“电力海霞”服务品牌,按照行为标准化、语言标准化、流程标准化和装备标准化的“四化”要求,塑造良好的洞头供电企业形象。三是要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做好电力助企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更好地服务洞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用电需求。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洞头供电,三个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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