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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路桥:新“三个十条”服务地方经济

作者:曹笑笑    2011-10-19

【本网讯】10月18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学习贯彻新“三个十条”电视电话会议后,路桥供电局以此为契机,掀起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新高潮,为当地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据悉,从2005年电力服务“三个十条”出台以来,路桥局就一直秉承“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投入到当地经济建设中。六年来,承诺指标兑现率持续接近100%,实现了路桥电网安全运行。供电服务举措不断创新,对低压居民客户实行“一站式”服务,对高压客户推行“客户经理制”,开辟重点工程项目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客户投诉举报数量较五年前明显下降,各级政府和广大客户对优质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此次“三个十条”修订内容更加丰富。对原80%的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新增8条,修订完善20条,补充新的内容和要求16项。该局特别对首次提出的四项服务时限承诺进行深入贯彻学习,即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对欠电费依法停电的客户,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路桥局表示,将对照要求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落实措施,完善内控制度。同时,倡导不断拓展服务新举措,例如学习打造“十分钟缴费圈”模式,努力实现农村地区用电缴费“村村设点”。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三个十条,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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