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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供电局细化工作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作者:董玉燕    2011-10-26

【本网讯】随着象山供电局与海山纸业公司完成《电费分次结算协议》的签订,分次结算这项措施在象山县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的推行率达到95℅。 

电费分次结算,告别了传统的每月一次缴费方式,将一个月的电费分成三次进行缴纳,在增加收费次数、缩短结算周期的同时,减轻了大用户一次性缴费的压力,也能加快电费回笼速度。在目前先用电后付费的被动现状下,这项措施有利于供电企业规避电费回收的风险,提高对电费风险的控制能力。

今年以来,因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经营、担保、信用等方面的原因,浙江温州、台州等地中小企业逃跑及倒闭现象屡有发生,电费回收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电费“迟缴、欠缴、不缴”等风险越来越大。

对此,象山供电局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坚持预防为主、统一调度和合法合理的原则,制订了《象山供电局电费回收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试行)》,开展电费回收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预警,实行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的各项措施。首先,主动与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沟通,密切关注辖区企业生产经营和用电需求变化情况,及早介入,提前防范,划定重点关注客户,防止企业破产、关停造成电费呆、坏账的发生。其次,应用上级部门的“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对电费交纳“困难户”进行逐户排查,动态跟踪客户生产运行和缴费情况,加大催缴频度,并采取法律、技术和经济手段,通过资产抵押、财产保全、电费分次结算等措施,确保客户履约缴费。同时,营销人员在电费回收工作中发挥“三千”精神,上门向用电大户介绍电费回收工作的要求,与企业老板沟通、协调,赢得客户对供电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定期开展电费回收风险评价分析,研究分析电费回收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此外,该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电费回收环境,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营销人员宣传到村、到户、到社区,取得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象山供电局,电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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