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从电力营销部门获悉,12月1日零时起,安徽省2011年电价政策做出新的调整。在此次电价调整中,居民电价不作新的调整。
据安徽省郎溪供电公司营销人员介绍,此次居民用电未予调整,但其他用电分类均做调整,基本电价标准也进行了调整。销售电价平均提价2.4分;一般工商业上浮2.66分;大工业上浮2.08分,大工业基本电费每千瓦时上浮2元。电价新政以12月1日零点为分界点,1日零点前用电量及基本电费以原电价标准进行结算,1日零点后用电量及基本电费以新电价标准结算。电费计算依据分次结算计算和电费分段计算两种原则。
11月30日,郎溪供电公司正式接上级公司调价文件。当日下午,郎溪供电公司召开营销系统全体员工会议,对2011年电价调整政策进行宣贯落实。要求客服中心、阳光公司、12个乡镇供电所营业厅在执行调价工作任务的同时,向广大电力客户做好电价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公司营销部、营业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新电价政策,在抄表、收费过程中确保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做好电价新政解释宣传工作,避免出现因工作误差或宣传解释不清引发影响公司社会形象的投诉事件,确保电价新政平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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