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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公司及时向客户宣讲电价调整政策

作者:邵松 卢旭  2011-12-06

【本网讯】根据苏价工[2011]358号《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自2011年12月1日起对江苏电网进行电价调整。本次电价调整涉及到除居民以及执行居民电价水平的其他非居民用户外的所有用电客户,用电价格上调3.8分钱/千瓦时。

同时,大工业客户基本电价提高2元/千伏安*月(千瓦*月);工业用电和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的谷期电价上调2分钱/千瓦时。

为保证电价调整后电费回收任务的顺利完成,洪泽公司在第一时间组织营销相关人员对调价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同时要求在电价调整期间加强抄表、电费核算质量,认真向客户宣传电价调整政策。

此次电价调整对大工业客户影响较大,为使大工业客户合理安排电费缴纳资金,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在第一时间向大工业客户发放了电价调整文件。

截止12月5日,共向大工业客户发放文件163份,大工业客户文件送达率达100%;采取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到10KV及以上的其他客户797户,10KV及以上其他客户的告知率达100%,在电话告知的同时已向其中348户发放了电价调整告知书,告知书送达率达43.66%。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价调整,洪泽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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