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7日,东北电监局在吉林省白城供电公司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正式通报了2009年供电检查情况,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省电力公司负责领导、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农电部和生产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各市级供电公司主管营销工作的负责人以及营销部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供电检查现场情况沟通会。
东北电监局供电检查小组一行9人先后赴通化供电公司和白城供电公司进行了对为期两周的供电检查,国家电监会派员督导检查。在通报会上,供电检查小组分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和用电检查四方面向吉林省电力公司通报了此次供电检查出的“两率”管理、办电时限、信息发布、电价执行情况、资质、合同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吉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明代表省电力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他要求吉林省电力公司供电系统管理干部要认真对待东北电监局开展的供电检查工作,真正提高对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不但被抽查的通化供电公司和白城供电公司要进行及时整改,未被检查的各供电公司同样要按照东北电监局关于做好2009年供电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再进一步认真自查整改。要求全省供电系统各级管理干部都要以此供电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抓住薄弱环节,堵塞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夯实供电系统基础工作,不能让此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供电检查中重复出现,履行好国家赋予供电企业所承担责任和义务。
东北电监局供电检查组组长、东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在通报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领导对东北电监局供电自查高度重视,管理上层敢于承认和面对现实问题,将供电自查融入到加强供电系统基础管理工作中。此次被抽检通化供电公司和白城供电公司也能够正确对待检查,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工作,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他还就垄断性供电企业在依法经营、切实克服和纠正习惯性违规行为、加强营业基础工作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
标签:东北电监局,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