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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电监局印发《西北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09-08-13

近日,西北电监局制定并印发了《西北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目的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规范电力企业交易行为,促进电力市场交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办法》明确了现阶段火电机组年度计划电量交易基本按照目前的方式进行,计划电量按照高效环保机组优先、同网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数相当的原则确定,热电机组在保证供热前提下参照该原则执行,可再生能源电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年度计划电量交易的实际情况对年度合同的签订报备、计划电量调整、年度合同实施情况作了要求。

《办法》重点对在网、省(区)电力交易平台上开展的中长期交易和短期交易等市场交易的方案制定与实施、交易申请与批准、信息报送与披露、安全校核、合同签订与报备等交易程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

《办法》还规定,未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组织除年度计划电量交易外的电力交易,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情况应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电力监管机构还将对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情况进行监管等。

来源:西北电监局

标签:西北电监局,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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