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电监会和甘肃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4月起,兰州电监办成立检查组,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甘肃电力安全整治行动,范围覆盖全省14个市(州),共检查电力企业48家,其中:督查省级电网企业1家,输电企业2家,检查公用电厂14家,自备电厂4家,风电厂4家,抽查地方小水电企业15家以及省电投集团公司、明珠集团公司等单位所属的小水电企业8家。
截止8月份,全省54家电力企业共排查出的一般隐患9095项,其中已整改的一般隐患8409项,整改率92.46%;排查出的重大隐患571项,其中已整改销号的重大隐患211项,整改率36.95%;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352项,其中落实目标任务284项,落实治理经费物资235项,落实治理机构人员415项,落实治理时间要求387项,累计落实治理资金2836.09万元。
安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企业对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新建企业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够及时;三是地方小水电企业管理水平、技术人员技能水平较低,安全隐患较多;四是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对安全工作抓“三基”认识不足、措施不细;五是企业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
甘肃电力安全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治理电力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落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了甘肃电力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督查整改阶段,我办将重点关注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限期整改的电力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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