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期间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向省委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东北电监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信息安全和重要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加强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的领导和相应措施。东北电监局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我局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为辽宁省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协调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同时,还安排了保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的联络员,负责沟通重要紧急信息报告的相关部门以及具体值班安排工作。
二是健全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机制。东北电监局建立了电力安全生产安全信息通报机制,规定和执行了相应的制度,起草了《东北区域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暂行办法》,并向网、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近期将与电监会沟通后下发给电力企业。
三是明确了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东北电监局严格执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坚决执行重要紧急信息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上报”和“每日16时上报情况”的要求,从9月初开始向辽宁省委办公厅信息处报告我局责任范围内的重要紧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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