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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监局完成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检查工作

  2009-09-11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促进东北区域电力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根据电监会统一部署,东北电监局于7月下旬至8月末对东北区域电力企业开展“三项行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东北电监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中,东北电监局采取“四个结合”方式,使督促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企业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企业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东北电监局按照“三项行动”检查方案及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体系样表,对39家企业进行集中督促检查。每次现场检查后,检查组及时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以书面形式向每个被检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按闭环管理限期将整改情况上报东北电监局。

二是专项检查与安全评价工作相结合。7月份以来,东北电监局在开展安全性现场评价评审验收工作同时,组织评审专家对14家发电企业并网发电机组及风电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16项。对已完成贮灰场安全评价的5家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31项。对排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东北电监局将定期进行跟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是专项检查与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相结合。截至8月份,各有关电力企业共排查一般隐患8847项,整改7774项,整改率为91.85%,做到“五落实”。其中,重大隐患3项,均已列入整改计划,并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丰满大坝病坝隐患、抚顺发电责任有限公司重大地质灾害和丹东海德热电厂贮灰场大坝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是专项检查与大坝定检工作相结合。东北电监局配合国家电监会大坝中心组织的水电站大坝定检工作,对东北区域内桓仁、回龙山、太平哨、太平湾、松山引水枢纽等大坝进行了现场注册检查或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企业定期将整改情况上报。

此次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检查,对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反违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下一步深化治理、巩固“三项行动”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东北电监局 

标签:东北电监局,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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