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国家能源局专栏

国家能源局专栏

电监会领导就重庆江津区“高价电”事件作出批示

  2009-09-25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部分居民“高价电”事件发生后,电监会领导高度重视,即责成电监会稽查局和华中电监局密切关注,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重庆“高价电”事件严肃查处,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国家赋予的电力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好,践行“监管为民”的科学理念。

据悉,华中电监局已专门组织人员到供电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与当地就农电体制、农电监管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标签:电监会,高价电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2,010-63231638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