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文山州2009年度“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中,经过申报、初评、复评、考察、评定、公示和评议等有效程序,文山电力富宁分公司获得2009年度“文山州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受到文山州发改委、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的表彰。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该公司一直把依法经营作为公司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在营业管理工作中,按照文山电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的电价政策,严格考核抄、核、收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二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明码标价率、实价率和公示率达到100%。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严格考核电费回收率,克服畏难思想,增强用户按时缴纳电费意识,2009年度电费回收率达100%。三是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合理竞争,无价格欺诈行为。公司注重培养员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企业道德修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及大客户走访调查工作,检查中未发现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不正当交易行为,无“黑表”“黑变”的用户。四是举止规范,用语文明,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流程界面,加强培训,提升服务技能,积极沟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受到客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赞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宣贯南网方略,严格遵守南方电网公司依法经营2号令,充分发挥好价格诚信建设的示范作用,保障广大用电客户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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