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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供电公司被省消协授予“诚信单位”称号

作者:孙存华    2010-03-15

3月12日下午,从灌南县消费者协会召开的理事会上传来喜讯,灌南县供电公司荣获2009—2010年度江苏省诚信单位。该公司副总经理周斌同志被市消协授予“2009年度维权先进个人”。

近年来,该公司积极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真诚服务 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市县消协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创建省级诚信单位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扎实推进电网建设,优化城乡电网结构,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质量显著提升;严格规范营销服务行为,增进供用双方沟通,创新服务举措,强化行风建设,提升了优质服务水平,展示了公司和谐诚信形象,较好地完成了地方政府“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工作目标,营造了和谐宽松的电力消费环境。

标签:江苏灌南,诚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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