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从砀山县总工会十四届四次全委会议上获悉,砀山供电公司工会被省工会评为“安徽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先进单位”。
近年来,公司均按照县总工会、市供电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女职工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把女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推行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该公司于2007年8月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标签:砀山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央视网中青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