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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供电公司横埠供电所:规范停电欠费管理 确保电费回收“颗粒归仓”

作者:周进    2011-10-26

【本网讯】为规范供电所对拖欠电费的电力客户依法停限电程序,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办事,进一步预防电费回收风险,枞阳供电公司横埠供电所近日出台了“关于成立枞阳供电公司横埠供电所催缴电费小组的通知”,采取个性化催费,人性化催费,多措并举确保电费回收“颗粒归仓”。

经所研究决定由所长为组长,行管人员为副组长分四片对枞阳县横埠镇境内进行电费催缴。催缴电费小组应根据《电力法》、《供电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遵守国网公司“三个十条”,并且按相关程序依法停限电: 对客户欠费,台区管理人应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并进行催缴,对《停电通知书》下达7天后,任然未缴费的客户,台区管理人向分片负责人报告,由分片负责人和带队人组织分片人员和相关抄表人员进行停电。停电前,应将停电的客户报组长批准。停电前30分钟通知客户。停电后,应对客户相关可以送电设备进行加封、拍照。台区管理人和抄表人员对停电客户监督,防止客户私自送电。停电客户缴电费并缴纳停送电费用后,由台区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为客户送电。

通过此举,不仅规范了停电欠费管理,更确保了电费回收“颗粒归仓”。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费回收,枞阳供电公司,横埠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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